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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后期特效的基本概念

    我们将影视后期特效分解为“影视后期”和“特效”两个概念进行研究。
    影视后期是影视制作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一部影视作品的制作过程通常分为筹备阶段、前期摄制阶段和后期制作阶段三个相对独立的阶段。
    筹备阶段是从剧本构思到完成剧本、选择导演和演职员等工作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作品的风格、造型、视觉效果被基本确定下来,有条件的制作单位还应写出分镜头剧本、画出场景图甚至故事版以供拍摄和制作时参照。故事版在某些情况下非常重要,它不仅可以让人们“预看到” 作品的效果,也是沟通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的桥梁。通过故事版,不同职能的影视工作者可以知道各自在工作时需要进行哪些相关的操作和处理,不至于造成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的脱节。
    前期摄制阶段是拍摄实景的阶段,对以纪实性为主的影视作品而言,该阶段的结束标志着作品主体部分的完结;而对于以数字制作为主要制作手段的影视作品而言,该阶段只是以实景为内容的视听觉元素收集工作的结束,是影视主体工作的开始。

    后期制作阶段是将影视作品的各种元素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包括画面剪辑、录制台词、配制音乐音效、合成特效等。后期制作阶段只是与前期拍摄阶段相对的概念,它与时间顺序并没有特别的对应关系:某些工作必须拍摄完成后进行,如剪辑、字幕和简单视觉效果的添加;有些工作必须在拍摄前完成,如虚拟场景的制作等,只有当虚拟场景完成后,才能达到先期的“主体预览”,成为其他工作的基本参照,导演才能确切地知道演员的位置。如在《泰坦尼克号》中只有提前完成沉船虚拟场景的制作,才能够拍摄船下沉过程中旅客在甲板上的活动;还有些工作可以和拍摄工作同时进行,这些工作主要是完成一些虚拟的元素,特别是在故事版很完善的情况下,这些元素需要以其他元素为参照或者在作品中独立存在。例如《功夫》中当周星驰被毒蛇咬后藏身于交通灯控制台并痛苦地在墙上击打的镜头,因为交通灯控制台的外部变形与演员表演无关,可以独立进行建模的工作。

    特效是特殊效果的简称。在电影制作中,较多提到的是“特技”和“视觉效果”。电影特技指电影拍摄制作过程中,当有不能用自然的环境、人物表现的场景和情节时,采用特殊的手段和方法,比如模型、高科技设备、计算机技术等,来达到预定电影表现效果。早期的电影特技通常会利用各种模型和机械设备。如电影《大白鲨》的机械模型惟妙惟肖,至今仍然在环球影城的主题公园供游客们参观。视觉效果(Visual Effects)源于在电影后期制作时产生的电影图像,它是一种人工创造的视觉效果,用于产生电影的“幻象”。
    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目前成为影视视觉效果中最重要的环节,它是指借助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利用数字处理技术,实现特殊视觉效果的过程。影视后期特效不仅运用在科幻、恐饰、动作、战争和灵异等商业电影中,例如前面所提到的《蜀山传》、《泰坦尼克号》、《功夫》、《天地英雄》、《后天》、《风云》,也被应用在《风语者》、《天下无贼》、《可可西里》等强调纪实风格的影视作品中;在电视广告、形象宣传片、节目或电视作品的片头及栏目或频道的宣传片中影视后期特效也被广泛运用。在计算机技术的推动下,电影后期制作和电视后期制作殊途同归到了一起,它们的技术手段与分工都较为相似,只是在侧重点、时效性和某些技术要求等方面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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